按照通俗地理解,房產權證是一項財產權。那麼,現在的問題就是未滿18週歲的人能夠得到這種財產權嗎?
答案是肯定的,因爲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了,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也就意味着年從出生開始就是可以享有財產權的,所有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是平等的。因此,未滿18週歲的人當然可以享有房產。
年齡只是會影響到一個人的民事行爲能力,不是民事權利能力,這兩者顯然是不同的概念。根據規定,18週歲以上屬於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可以完全獨立進行民事活動。而10歲以上不滿18週歲則屬於限制行爲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現實中能夠導致房產無法過戶的情形其實是比較多的,上文中小編就爲大家總結了常見的十二種不能過戶的情形,各位購房者可以實際參考瞭解一下。儘量避免出現這樣的情況,以免給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損害。而要是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律師365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