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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多久纔開庭審理

欄目: 醉駕 / 發佈於: / 人氣:1.6W
醉駕多久纔開庭審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爲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主要分爲五大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直接關係到相關的賠償內容,所以我們應該重視交通事故責任。但是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應該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期限內,按照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原則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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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多久開庭審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開庭期限規定如下:    選用簡易程序的,第二百一十四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適用普通程序的,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