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交通事故按什麼賠償?
交通事故是需要按照相應的責任進行賠償的,賠償的項目如下: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廢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二、交通事故的精神賠償是多少?
嚴重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爲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和1萬元五個等級;一般性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數額分爲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個等級。
實際操作中,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供參考,因爲各個地區,當事人的經濟狀況及相關的地方性條例的規定不一致。因此目前爲止關於數額的確定只能依據以下的幾點因素讓法官主觀裁量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確定應當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爲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爲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要按照交警認定的事故責任進行賠償,交通事故的精神賠償有很多個標準,具體採用哪一個,是由法官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的,要考慮侵權人的侵權手段,侵權場合,侵權方式,所造成的損害後果,沒有特別嚴重損害的,支付兩千元的精神損害費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