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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次数期限是多少?

栏目: 劳动合同 / 发布于: / 人气:3.05W

一、劳动合同签订次数期限是多少?

劳动合同签订次数期限是多少?

劳动合同没有规定说只能签订几次。但是如果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如果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续订合同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即: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第三次续签时,劳动者可以提出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不续签,但用人单位是无权要求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权不续签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或者终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续签流程有什么?

劳动合同续签的流程:

1、劳动合同到期前,任意一方提前30天通知续订劳动合同,并与对方协商;

2、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应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

3、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或者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具体的次数限制,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要求续订劳动合同,但是需要先和对方进行协商。另一方接到通知之后,需要在一个星期内作出答复,同意续订的,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延续原来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