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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了单位备付金算挪用公款吗

栏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85W

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的保管保证金的单位是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等国有单位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其他非国有单位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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