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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返还多收的履约保证金吗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8.05K
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返还多收的履约保证金吗
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返还多收的履约保证金吗
投标人可以要求招标人返还多收的履约保证金。《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据此,可见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若招标人超出规定限额收取履约保证金,超出部分应予以返还。

风险提示:招标人超过法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