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传唤到案的嫌疑人,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因其是受传唤后到案,传唤虽然不是强制措施,但仍然有一定的强制性,故不能认定为自动到案,更不能认定为自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