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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什么?

栏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24W
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什么?
律师解析: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非法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他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不具有间断性。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行为有:
(一)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
(二)三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三人以上的。
(三)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四)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五)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