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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假币等违禁品能成立受贿罪既遂吗

栏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34W

受贿收的是假币,属于既遂。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应从贿赂是否到手为界。
首先,受贿犯罪可分承诺受贿、接受贿赂、行为人谋取了一种利益三个阶段。承诺属犯意表示,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是受贿的交换条件,唯有接受并拿到贿赂,才是受贿人追求的直接结果。因此,受贿人收受了贿赂,即意味着实现了犯罪的目的,从而构成犯罪既遂。
其次,根据本法规定,受贿罪犯罪构成只需要一个行为一种故意则为齐备,即有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的行为和相应的故意。至于行为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成功,不影响法定的构成要件,因而也不影响受贿既遂的成立。
第三,以贿赂是否到手作为区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同样适用于索取贿赂的情况。索贿而未得到贿赂,仍然说明行为人没有达到犯罪的目的,符合本法关于未遂的法定要件。那种认为一经实施索贿行为就构成受贿既遂的观点,是缺乏理论依据的。
第四,至于受贿人收的是假币,是行贿人的一种欺诈行为,并不是其受贿人的主观意志之外的,不能排除其受贿的客观事实。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收受假币等违禁品能成立受贿罪既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