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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的司法解释

栏目: 刑事犯罪辩护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6.13K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介绍卖淫罪的司法解释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