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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栏目: 刑事犯罪辩护 / 发布于: / 人气:4.75K

一、虚开发票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虚开发票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虚开发票的犯罪形式有哪些?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手段是在开票方存根联、记账联上填写较小数额,在收票方发票联、抵扣联上填写较大数额,利用二者之差,少记销项税额。开票方在纳税时出示记账联,数额较小,因而应纳税额也较少;收票方在抵扣税款时,出示抵扣联,数额较大,因而抵扣的税额也较多。这样开票方和收票方都侵蚀国家税款。

2、“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开票方把整本发票拆开使用,在自己使用时,存根联和记账联按照商品的实际交易额填写,开给对方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写较大数额,从而使收票方达到多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满足了收票方的犯罪需要,促进了自己的销售。

3、“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蓄意抬高出口货物的进项金额和进项税额。

综上所述,我国有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虚开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的,虚开数额达到一定程度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刑法中对虚开发票量刑有明文规定。分为多个标准,情节一般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