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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认罪认罚是不是就不能缓刑了?

栏目: 刑事处罚辩护 / 发布于: / 人气:9.17K

一、我国认罪认罚是不是就不能缓刑了?

我国认罪认罚是不是就不能缓刑了?

认罪认罚能不能判处缓刑,要依据具体的情节而定,如果犯罪情节不重的,符合缓刑条件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判处缓刑。

关于法庭上不认罪会不会判缓刑的问题,首先要否定一下那些犯罪嫌疑人的错误的观念,并不是在法庭上不认罪就不会被判刑,或者是被判缓刑的。被判缓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且在法庭上拒不认罪并不逃脱法律的判决,拒不认罪也有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很多时候,只要证据充分,那就构成了嫌疑人犯罪的事实,即使犯罪嫌疑人再怎么抵抗都是无用的,在法律面前,犯罪嫌疑人有人权,但是不要夸大权利,更不可以肆意而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无论是缓刑还是有期徒刑、取保候审等,都是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刑事处罚的一种种类,因此我们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做出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