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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栏目: 经济犯罪辩护 / 发布于: / 人气:1.2W

一、广东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广东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量刑是怎么样的?

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可以类比为英美法系的保释制度,但是二者有很大区别。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制造、销售假药罪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生产、销售假药哪些情形会从重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1)生产、销售的假药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2)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疫苗的;

(3)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4)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

(5)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假药的;

(6)两年内曾因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7)其他应当酌情从重处罚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会让他人的生命安全受到重大的威胁,也严重的违反了我国对药品管理的规定,只要产生此行为就会要求承担刑事处罚是,对于处罚的标准就会按犯罪的情节大小来进行判定,轻者给予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轻者是可以高达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