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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不可主动审查吗?

栏目: 诉讼管辖 / 发布于: / 人气:1.96W

一、诉讼时效不可主动审查吗?

诉讼时效不可主动审查吗?

诉讼时效不可主动审查,诉讼时效过期后的维权办法是通过协商或者通过起诉方式维权。诉讼时效经过的,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欠条(债权凭证)过期了,再找债务人重新补写时,债务人拒绝配合情况。如果上述案例中,甲公司拒绝出具还款计划,或者拒绝提供担保人,老李就应该留存催款证据,做好诉讼准备。

1、打印电话催要详单,保存书面通话记录

2、留存微信、QQ等聊天内容中的催要证据

3、保留传真、电子邮箱等数据电文的催要记录

4、合法录音,对通话记录中催款内容录音

二、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可能就认为是属于当事人所拥有的一项权利,法院也应当主动的对于诉讼时效进行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就将其驳回诉讼请求,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法院不能主动审查诉讼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