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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栏目: 诉讼仲裁案例 / 发布于: / 人气:2.09W
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一、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工伤期间的工资和原工资待遇是一样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被公司开除的赔偿金是多少?

1、工伤期间被公司开除的赔偿金不是固定的,赔偿金按照补偿金的双倍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工资是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三、工伤期间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哪些?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停发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若用人单位停发工资,工伤职工可以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处理。不过,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以后还是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的,如果没有工伤认定书,不能享受任何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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