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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辞职后如何办理失业证

栏目: 失业保险 / 发布于: / 人气:2.69W

一、被迫辞职后如何办理失业证?

被迫辞职后如何办理失业证

1、城镇失业人员(失业青年、失业职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

2、废业或自行倒闭企业的职工,须持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证明和本人身份的有关材料(档案),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

3、《失业证》丢失后,必须由丢失单位或个人向发证部门申报,并登报声明作废,三个月后再予以补发。

4、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后持劳动预备制毕业证方可办理《失业证》。

5、就业转失业的人员须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与求职登记后,方可办理《失业证》。

6、工作调动时间,由于本人或调入单位原因落不了关系的,半年后收回调转表,办理《失业证》。

7、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人员,在代理期间不予办理《失业证》。

8、残疾人不予办理《失业证》。

二、员工被迫辞职是否有补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

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事实上,在被迫辞职之后第1件事情要办理的并不是居住证,用人单位当初既然通过各种各样没有底线的方法去逼迫员工离职,想必也不会主动的给员工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所以,比起办失业证更加重要的事情是通过劳动仲裁先向公司索赔应得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