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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社保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栏目: 社保 / 发布于: / 人气:1.46W

一、驻马店社保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驻马店社保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驻马店社保缴费比例具体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0%、个人缴纳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缴纳0.50%;

4、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72%,个人不需要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需要缴纳。

二、单位交社保的法律规定

1、《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1)退休;

(2)患病、负伤;

(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4)失业;

(5)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在诸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之中都规定了单位需要为职员缴纳社保,但是并没有对于的缴纳比例进行严格的规定。通常情形下,对于某一个特定的单位来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单位与职员,可以协商确定社保的缴纳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