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住屋公积金,员工可以直接向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单位给员工补交。依据《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屋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屋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屋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