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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负责人怎么办理离职

栏目: 劳动合同 / 发布于: / 人气:2.41W

提前30天书面通知总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即可办理离职。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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