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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个部门举报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栏目: 劳动保障 / 发布于: / 人气:2.58W

在哪个部门举报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如何举报使用童工,企业面临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情节一般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2、情节严重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罪处罚。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的,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童工的工资应如何追索

关于童工工资能否拿到的问题。这里存在一个悖论,不允许存在使用童工,那么又怎么会有工资呢?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予以寻求救济。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那么该未成年人可以拿到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的方式就是相当于我们所讲的童工工资。

在此,笔者建议各位读者,如果您发现用人单位有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的,应当尽快向所在地人社局投诉或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举报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奉劝用人单位不要知法犯法,违法使用、聘请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