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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保补缴单位应该怎么填写情况说明

栏目: 劳动保障 / 发布于: / 人气:3.1W

武汉市社保补缴单位应该怎么填写情况说明

能够在同一家用人单位从一而终,一直工作到退休的这种状况都可以说是非常少见的,因为现在就算是国家行政单位都有可能中途被辞退或者自己主动辞职的。但是我们要知道,伴随着劳动关系的转换社会保险的断缴是关乎到我们自身利益的。所以在武汉市,离职的职工到了新单位以后,用人单位肯定是要补交社会保险的,那么,武汉市社保补缴单位应该怎么填写情况说明?

武汉市社保补缴单位应该怎么填写情况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 。如果实际缴费工资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如果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按实际工资超过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300%来缴纳。

申请填写按照要求进行便可事半功倍,顺利完成申请。

实际上在武汉市的这些企业如果给本单位的职工补交社会保险的话,填写相关的情况说明书的时候工作人员都会积极的进行指导的,旁边也会有相应的范文帮助我们进行参考。不过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绝大多数都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而且会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职工的工资证明表,劳动合同聘用书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