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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时限工伤没有认定

栏目: 工伤认定 / 发布于: / 人气:2.4W
过时限工伤没有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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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过时限怎么办


《工伤认定办法》第7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虽然《工伤认定办法》关于个人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确为一年,但并没有规定一年之后劳保部门就一定不予受理。关于一年的时效问题,应理解为超过一年后,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如果不予受理,将不属于行政不作为,但法律并未作出超过一年就不可以受理的规定。

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和劳保部门都应对超时限的申请作出受理和认定。

工伤认定途径有两种,一是用人单位在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认定,二是劳动者在事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认定。一旦单位没有申请,劳动者一定要及时申请,莫超期限,否则无法实现工伤赔偿。如果的确超过了期限,那么工伤赔偿的途径就行不通。这时怎么办?

换种思路,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角度要求赔偿。人损的诉讼时效也是一年,但起其起点一般从治疗终结,或伤残鉴定结束后开始计算,而工伤的一年是从事发之日计算。因计算起点不同,会出现工伤一年已过,而人损一年还没有届满的局面。所以超过工伤认定时效,可以从人损角度进行补救。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限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工伤认定过时限了,对于工伤认定的申请将很有可能不被受理,此时劳动者应有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时限。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律师365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