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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有哪些

栏目: 劳动工伤案例 / 发布于: / 人气:1.18W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况有哪些

受工伤的劳动者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决定的,在工伤鉴定结果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进行相关计算,得出的最终结果就是劳动者工伤赔偿的数额。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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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况有哪些

你好,工伤保险待遇是对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与一定的条件和义务相对应。当丧失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或不履行义务时,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可能终止或者丧失。那么,在什么情形下,工伤职工会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例如工伤痊愈的或者工伤职工死亡、失踪、定残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此外,特别要注意的是,工亡职工的亲属在某些情形下也可能丧失享受有关待遇,如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子女达到了一定的年龄或就业后,丧失享受抚恤待遇的条件等。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使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同时反映了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基于此,既然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就无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