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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违反探视权可以剥夺其权利吗 | 离婚后

栏目: 子女抚养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6W

对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违反探视权可以剥夺其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方违反探视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由法院中止其探视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其探视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对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违反探视权可以剥夺其权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