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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遗嘱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栏目: 遗产继承 / 发布于: / 人气:2.45W
民法典中遗嘱继承一定要公证吗
律师解答:要。律师解析:遗嘱继承不一定要公证
遗嘱是当事人申请,公证机关才会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法定公证的内容。
我国的遗嘱继承形式分为: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六种形式。
因此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继承的一种形式,遗嘱继承不一定要办理公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