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继承人顺序规定:1.第一顺序仍然是配偶、子女和父母。2.第二顺序和民法典一样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同时明确规定了丧偶的儿媳或者女婿照顾公婆,岳父岳母的,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将他们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