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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办理公证吗?

栏目: 同居 / 发布于: / 人气:1.77W

      恋爱男女为增进彼此感情,就会选择同居。但同居后感情发生变化,导致感情破裂从而决定解除同居关系也大有人在。解除同居关系,便意味着双方通常会就财产以及同居期间孕育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纠纷。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需要办理公证吗?

      为避免发生纠纷且不通过法院解决,同居双方会以协议方式解除同居关系,协商分配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以及同居期间孕育子女的抚养问题。

      不过依然有人会担心协议后依然会产生一系列纠纷,便想请求办理协议公证,但能否办理公证也是有要求的:

      1.根据法律规定,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为不受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若双方仅仅是单纯的同居关系,不涉及财产及子女问题,在此基础上签订的协议不具法律效力,不给予公证。

      2.若双方同居期间含有共同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便会存在财产分割问题,这时双方可以针对共同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办理。

      3.若双方同居期间育有亲生子女,应首先考虑未成年人的最佳权益,针对此进行子女抚养问题的合法处理。

      最后,若双方同居解除中,涉及到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建议寻求专业律师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