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一)要求
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
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
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