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合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