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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有没有诉讼时效规定?

栏目: 合同订立 / 发布于: / 人气:1.43W

一、合同不成立有没有诉讼时效规定?

合同不成立有没有诉讼时效规定?

合同不成立有诉讼时效规定,也就是三年的时间。对方行为违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合同期满后再去起诉,继续履行不太现实,只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换言之,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有二个前提条件,就是“权利人的权利要受到侵害”且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如果权利人的权利尚未遭受侵害,或者权利虽已遭受侵害,但权利人并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那么,就不存在需要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问题。

二、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的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或强制履行,是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基于非违约方的履行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能使合同恢复到在正常履行条件下,非违约方能够达到的利益状态,是一种重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判决合同继续履行应具备如下条件:

1、存在违约行为

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即必须是基于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的行使

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应当说除了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其他的合同都能够继续履行

三、诉讼时效的延长条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

1、延长诉讼时效所依据的正当理由(事由)是由人民法院依职权确认的;

因为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法律不可能将阻碍诉讼时效进行的情况全部地加以规定。当出现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之外的事实即特殊情况,造成权利人逾期行使请求权时,有必要授权人民法院审查是否作为延长时效的事由,以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而所谓特殊情况而不指权利人由于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诉讼时效的延长适用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

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力,而由人民法院决定适当延长一定的期间。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如果要签订合同的话,双方当事人必然是需要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然后才能够进行签订的,同时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在合同主体这个方面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的话就会导致合同的内容是属于不成立的,这种状态合同内容如果违反法律规定是属于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