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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栏目: 合同订立 / 发布于: / 人气:2.33W

二手房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办?

近年来,买房热已经不是新闻,二手房买卖也一直占据着房产市场重要的一席之地,很多人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经签订,而因为屋价上涨等原因,房主违约不卖了,又或者因为凑不齐房款,买主不买了,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下面,本站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二手房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

1、采取自救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2、寻求司法救济,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即守约方可以依照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来向违约方主张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3、持合同的效力,等待对方履行。

当一方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即对于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该协议受到法律保护,非因法定缘由不可撤销,且在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都是正当权利,本站小编建议大家,在遭遇合同违约时,可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以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编关于二手房签订合同后违约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泉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