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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栏目: 合同违约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1.59W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指的是违约金的数额大于实际损失的130%。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114条第2款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者减少。因此,违约金约定的赔偿数额小于实际损失的,可要求调整违约金至等于或接近于实际损失,当然不能超过实际损失。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