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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栏目: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2.17W

分公司之间的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签订的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也就是说,如合同属于应税凭证范围,且该合同明确双方供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则该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分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百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度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内,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