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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

栏目: 股权 / 发布于: / 人气:3.19W

股权转让有下列限制: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不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其他原有股东还享有优先受让权。
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于任职期内不得转让。
4、即公司不得为受让自己公司股份的法律主体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