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七条
〔经营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