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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栏目: 公司变更律师解答 / 发布于: / 人气:9.82K

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内容的股东会决议;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相应内容;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内容的变更登记;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