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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套房新政具体是什么

栏目: 房屋买卖 / 发布于: / 人气:1.15W

上海二套房新政具体是什么

上海二套房新政具体是什么

二套房政策是,对购买首套自住屋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屋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二套房政策——最新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购买首套自住屋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屋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套房政策——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屋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中第二套住屋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屋贷款中居民家庭住屋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屋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屋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屋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屋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屋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屋,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屋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屋,又申请贷款购买住屋的;

此类政策实行是国家的有关部门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而做出的有效的解决,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的利益支持有何法律上的维护,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应该结合有关的二套房政策,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