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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房贷抵扣

栏目: 房屋买卖 / 发布于: / 人气:2.6W

根据《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屋公积金个人住屋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屋,发生的首套住屋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屋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屋贷款是指购买住屋享受首套住屋贷款利率的住屋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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