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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住屋公积金

栏目: 住屋公积金 / 发布于: / 人气:1.94W
个体住屋公积金

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依然比较火爆,房屋买卖数量依然很大,很多楼盘前都能看到买房人的身影,而他们买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资、也可能是居住等,在买卖房屋过错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发生纠纷的概率着实不小,最常见的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原因不同解决方法自然也就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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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业者能否缴存住屋公积金?

住屋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屋储金,是住屋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屋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屋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国务院发布的《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修正)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住屋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屋储金。”这里没有提到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但2005年1月发布的《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屋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住屋公积金。有条件的地方,城镇单位聘用进城务工人员,单位和职工可缴存住屋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屋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按照这条规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也可申请缴存住屋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