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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产假规定 |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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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二胎产假规定
二胎产假规定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公务员同样按该规定执行。   至于二胎的生育延长假,由于各省的规定是有不同的,因此,你则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执行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