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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种类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9.3K
涉外离婚案件种类
法院受理哪些涉外离婚案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5类涉外离婚案件:


1、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在我国要求离婚的;


2、华侨、港、澳、台同胞同国内公民在我国要求离婚的;


3、双方均为留学生或出国人员,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4、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现已在国内定居,要求在国内离婚的;


5、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


涉外婚姻如果是在我国境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话,则之后就要严格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这涉及到国家的主权问题。而在确定哪些法院有管辖权的时候,就必须要作出充分的考虑。因为涉外婚姻中的当事人可能不仅仅是因为解除婚姻关系而产生争议,更多的可能是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产生纠纷,那么在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可能就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