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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办理继承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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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办理继承公证书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 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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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公证书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交由公证员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