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屋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屋,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屋的首次购房契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