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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依据 | 企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7.34K
企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有什么依据
企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有什么依据
一、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和工伤保险会按照如下项目向受害职工支付费用:
1、企业会给其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除此,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有关工伤的各个费用报销问题:
1、受伤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该员工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全额报销的。
2、员工家属要求的护理费,护理人的与误工工资是同为一个费用的,支付其中一个即可,而且只是针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出院后不用再支付的。
3、交通费按合理的情况进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费工伤保险可以报销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报销出来后,这个钱要返还给用人单位的。
4、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全部报销的。
5、如果伤情严重将致残的,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三、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伤亡事故发生后 , 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 , 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