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生活 法律职场 纠纷问题 法律经济 律师解答 合同范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当前位置:法律知识吧 > 法律顾问 > 法律

刑法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1.6W
刑法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对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是怎样的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
1.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个人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法人或者单位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2.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3.严格不负责,一年内对3起案件执行失职的;
4.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执行失职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