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符合住屋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申请人是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全部公积金的。根据《住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屋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