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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怎么处罚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7.35K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1、介绍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内容:第十九条
2、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4、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5、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