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可以夫妻投靠,但是迁入后,当事人的户口会
登记为”居民户口“:内蒙古已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
制度; 2、取消农(牧)业户口与非农(牧)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
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4号): 三、改革人口管理制度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取消农(牧)业户口与非农(牧)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
社保、住屋、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在人口统计上,取消农(牧)业、非农(牧)业户口统计,设立城镇居民、农村牧区居民统计,户籍在城区范围内的人口,统计为城镇居民,户籍在城区范围外的人口,统计为农村牧区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