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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限认定

栏目: 法律 / 发布于: / 人气:4.17K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限认定

连带责任担保比较规范的称呼是连带责任保证,他也是保证方式的一种,明确的约定了给当事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并且有着一定的期限和特征。连带责任担保期限是多久呢?下面由本站网小编详细为你进行解答。跟着本站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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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期限

根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即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保证期间属于民法理论中的除斥期间,权利人享有某项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期间经过,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他来自于实体法,消灭的是实体上的权利。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1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