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超过购买自住住屋全部价款的80%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屋所需费用的50%;
2.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两年内商品房无需评估);
3.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住屋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住屋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4.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还款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即借款申请人家庭月工资收入之和×0.4(还贷能力系数)×贷款期限;
5.非同一家庭成员共同购买自住住屋的,不超过经公证的借款申请人付款额度的80%(此条仅适用于份额共有);
6.商业银行个人住屋按揭贷款转为住屋公积金贷款的,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屋按揭贷款的额度(此条仅适用于商转公);
7.不超过住屋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当期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各个地方有差异)。
贷款时间根据需要进行,一般15-20年为佳。